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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站ICP备案流程图例

作者:客服中心来源:域名频道发布时间:2006-9-11 9:15:18浏览:

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和工信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规定,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,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。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,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,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。工信部官方备案网站为: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 。 
提醒:根据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13条、第25条规定:域名备案成功后,需在网站首页底部放置正确的备案号,并链接至工信部网址: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/ ;未设置的用户,将有可能被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,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。 

 

必须要购买我司的虚拟主机VPS或者独立主机才能委托我司备案。

备案流程:

一、登录www.dns110.com 点击右上角登录管理中心;

 

二、 点击左边业务管理》空间管理,点击列表中“立即登记”,进入备案信息提交页面。

 

三、在备案页面请递交以下备案信息以及上传材料:

1、网站主办者信息

 

2、企业法人基本情况登记:(主办者为企事业单位必须填写,如果是个人不需要填写)

 

3、网站负责人基本情况登记

 

4、网站基本信息登记

 

5、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

备案主体为企业的需提供以下扫描件及信息:

1、企业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拍照;

2、主体负责人(法人)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或拍照;

3、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或拍照;

4、域名证书(域名所有者必须和备案主体一致);

5、《授权书点击下载);

6、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(点击下载),除其他资料可以在线提交外,此《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》必须一式两份邮寄我司

7、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照片(该照片必须是以我司幕布为背景, PS照片不可用,具体请看“现场核验照片详细说明”)。

 

 

备案主体为个人的需提供以下扫描件及信息:

1、备案人员身份证原件正反两面彩色扫描件或拍照;

2、备案人员现场核验照片(该照片必须是以我司幕布为背景,PS照片不可用,具体请看“现场核验照片详细说明);

3、如备案个人是广东省的用户,请联系我司QQ客服:714658643 获取广东省个人备案核验单模板。

 

备注:不同管局要求不同,在递交材料后建议联系我司备案专员核对相关资料

 

四、备案信息以及电子材料上传完成后请等待审核:

各地管局审核时间不同,一般为3到20个工作日,审核结果,管局会直接短信和邮件发送到网站主办者的手机和邮箱,通知用户,请注意查看管局发送的邮件和短信

 

五、备案成功

备案成功,通管局发送网站主办者邮箱的邮件和手机的短信中包含了ICP备案号和备案密码。

1、请妥善保存备案密码以便以后修改备案信息和增加网站时用。

2、请将备案号放置网站首页底部,并链接到 http://www.miitbeian.gov.cn/,如图所示:

 

六、备案审核失败

备案失败,请根据退回原因修改备案信息,修改后我司会再重新提交管局审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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